如果你有在移民局正在审理的案子(是移民局不是移民法庭,偷渡来的案子通常在移民法庭,对你们不适用),例如I~130、485、589、751、765、N-400移民局长时间不处理想要加急,最好的办法是给你当地的国会议员写信,但是前提是你需要提前给移民局写一封催促信,它99.9999%的概率不会理你(会回信让你等),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直接给议员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让他们代你去催移民局,但是必须要有一个催促的理由,而且最好是人道主义方面的或者影响自己利益。以我过去几次处理这种催促案件的经验来说,移民局也是相当官僚,每次都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同一封催促信直接发给移民局让耐心等着,但是把它改改收信人和人称,发给国会议员,请国会议员转发给移民局。但是按照程序必须催促信必须要先发给移民局,移民局不管再找国会议员帮忙。只要国会议员肯转发,移民局那是相当重视,大概率会给你想要的结果,而且处理速度那叫一个快啊(我的绿卡485申请当周批准,而且还是在周六)!因为美国为一个共和国,移民局这类行政机构它是对国会负责的,然后由国会再对普通民众负责,所以移民局才会这样。

P.S. 催办信可以引用美国法典第1571条B项(8 U.S. Code § 1571 (b))之规定:所有移民申请案件移民局必须在180天内完全审理完毕并给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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