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自己递交移民移民表格

移民局的任何表格在自己不懂的情况下千万不要自行DIY就递交上去了,移民局任何一个表格都是法律文件,除非你了解每一个问题它的专业意思和法律依据,否则任何一个哪怕你看起来多小的问题都可能被定为移民欺诈。我今天就遇到一个案例,当事人自己DIY的589表格递交给了移民局,因为刚来完全不懂,结果589表格里面有一个这样的问题:“Have you EVER in the Immigration Court Proceedings?”他不了解这个问题什么意思给填错了,就这一个小小的错误整个移民案子毁了,需要去做移民欺诈豁免程序才能继续进行,而且这个豁免还不一定被批准,一旦豁免被拒绝,终身与美国移民身份无缘了,最多拿个案件PD行政关闭,(理论上)无限次续C8工卡,还终身不能离开美国。我记得我在中国兼职做猪八戒网店的时候,他们的平台有一句宣传语我非常认可:“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另外,根本没办法说我英语不好填错表了,人家每个表格都说一旦签字就代表自己完全了解和认可表格的所有问题,并且在伪证罪下宣誓该表格自己填写得所有问题的答案都是真实且正确。如此根本无法以不懂英语为由推翻。希望网友们要小心谨慎!

移民案件迟迟没有结果?一篇文章教你如何进行案件催办

如果你有在移民局正在审理的案子(是移民局不是移民法庭,偷渡来的案子通常在移民法庭,对你们不适用),例如I~130、485、589、751、765、N-400移民局长时间不处理想要加急,最好的办法是给你当地的国会议员写信,但是前提是你需要提前给移民局写一封催促信,它99.9999%的概率不会理你(会回信让你等),这个时候你就可以直接给议员联系寻求他们的帮助,让他们代你去催移民局,但是必须要有一个催促的理由,而且最好是人道主义方面的或者影响自己利益。以我过去几次处理这种催促案件的经验来说,移民局也是相当官僚,每次都是敬酒不吃吃罚酒,同一封催促信直接发给移民局让耐心等着,但是把它改改收信人和人称,发给国会议员,请国会议员转发给移民局。但是按照程序必须催促信必须要先发给移民局,移民局不管再找国会议员帮忙。只要国会议员肯转发,移民局那是相当重视,大概率会给你想要的结果,而且处理速度那叫一个快啊(我的绿卡485申请当周批准,而且还是在周六)!因为美国为一个共和国,移民局这类行政机构它是对国会负责的,然后由国会再对普通民众负责,所以移民局才会这样。

P.S. 催办信可以引用美国法典第1571条B项(8 U.S. Code § 1571 (b))之规定:所有移民申请案件移民局必须在180天内完全审理完毕并给出结果。